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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充分就业社区创建管理办法》印发实施

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最高可获3万元补助资金

每日甘肃网8月14日讯据兰州日报报道 省人社厅近日印发《甘肃省充分就业社区创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每年可获1至3万元补助资金。

据了解,充分就业社区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三个层级。省级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每两年开展一次。省级、市级充分就业社区实行动态管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每年组织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省级、市级充分就业社区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经审核后取消资格。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省级充分就业社区的主管部门,负责省级充分就业社区的创建,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复查评估。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对辖区内省级充分就业社区进行日常监管。市级充分就业社区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

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每年每个给予3万元补助资金;省级充分就业社区(含历年认定的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每年每个给予2万元补助资金;市级充分就业社区每年每个给予1万元补助资金。同时被认定为不同层级充分就业社区的,按最高层级标准进行补助,不重复享受。

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重在实效,防止创建流于形式,防止瞒报失业人员、虚报就业人员等现象,坚决杜绝各种虚报浮夸行为。凡在创建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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