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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健委日前牵头组织制定了《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9月16日前向市卫健委反馈意见。根据办法: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要加强药品管理,严禁使用人工智能(161631)等自动生成处方,严禁在处方开具前向患者提供药品。(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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