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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财立方消息】天眼查App显示,近日,西安沣东新城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被国家税务总局西咸新区税务局稽查局罚款14.86万余元。处罚详情显示,当事人应纳税所得额是1078.34万余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269.58万余元,当事人已缴纳240.42万余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9.16万余元。

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由碧桂园旗下重庆市垫江县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安业辉置业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

责编:史健 | 审校:陈筱娟 | 审核:李震 | 监制: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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