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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郭丁源报道 近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组织编制《广东、广西、海南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于适用范围内的发电机组及独立新型储能的商业运营实施,该实施细则从并网调试工作条件和程序、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条件和程序、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结算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说明,并附争议调解、从新原则和实施期限,从而进一步保障该细则有效实施。
此次实施细则细化了适用范围、并网调试程序要求、调试电量电费结算以及服务费用分摊机制,衔接电力市场交易,并明确了适用于发电机组及独立新型储能的统一格式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