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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做生意经营不善,竟打起歪主意,想靠赌博发家致富,不仅参与网络赌博,还伙同他人为境外赌博网站做代理。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涧西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以开设赌场罪判处付某某等8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5万元至3万元不等,没收赌资及违法所得。
一男子做生意经营不善,竟打起歪主意,想靠赌博发家致富,不仅参与网络赌博,还伙同他人为境外赌博网站做代理。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涧西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以开设赌场罪判处付某某等8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5万元至3万元不等,没收赌资及违法所得。
付某某曾开过手机店、五金店等,但均因经营不善而放弃,还因此背负上债务。2019年,他在小区附近茶社打麻将时,一名牌友向其推荐了一个赌博网站。
想到可以借此赚钱,付某某便注册账户参与其中,不料玩了一个多月,竟然输了2万多元。为了回本,他又换了一家赌博网站,很快又输了1万多元。
这段时间,付某某虽输了钱,却熟悉了赌博网站的获利模式,认为开设赌博网站可以赚钱。他想,与其被人坐庄赚钱,不如自己来做庄家。
2020年3月,付某某与朋友合伙,使用笔记本电脑开设境外赌博网站的代理账号,并发展下线,逐渐形成了以他为首的犯罪团伙。该团伙分工明确,付某某负责商定代理、账户分布事宜,萧某某负责通过交友软件平台发布招赌信息,郑某某负责发展下线代理人,赵某某负责财务管理。为躲避侦查,该团伙不定期更换一级管理账户及下线账户,并对账户进行结算清零。
2021年8月,洛阳市公安局网上巡查时,发现案涉网站涉嫌供他人赌博,依法予以查处。经统计,该团伙经营的管理员账户赌客参赌净输赌资1000多万元,非法获利400多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付某某等8人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赌注,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本案系共同犯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参与犯罪的程度、获利情况、到案情况等具体案情,作出前述判决。
“网络赌博‘十赌十输’。”法官介绍,网络赌博的背后都是陷阱,不法分子为打消参赌者顾虑,一般会让参赌者在前期获胜予以小利,让其产生“很容易赚钱”的想法,从而不断增加赌博金额。随后,不法分子通过精心设计、人为操控的算法设置赔率,或者直接操控赌局结果,让参赌者血本无归。大家要时刻谨记,无论是开设赌场还是参与赌博,都是违法的,甚至是犯罪行为,莫因“赚快钱”的心理以身试法,莫因“玩一玩”的心理深陷其中,以免追悔莫及。(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程得圆 张焕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