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资料图)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于
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重组上
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湖南中联
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重组上市方案的议案》
《关于<中联重
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
械有限公司重组上市的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
董事审阅了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高机”
)重组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
相关议案,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分拆有利于发挥上市平台优势,提升中联高机融资效率,加
大对高空作业机械产品的进一步投入与研发,同时提升高空作业机械
板块公司治理水平,促进资本市场对公司不同业务进行合理估值,实
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同意将《关
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重组上
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湖南中联
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重组上市方案的议案》
《关于<中联重
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
械有限公司重组上市的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分拆相关
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关
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张 成 虎 黄 国 滨 吴 宝 海 黄 珺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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