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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实施资本投资“红绿灯”制度,加强投资监测监管,对跨行业、跨领域无序扩张风险实施“黄灯”警示,防范资本并购造成排除、限制竞争等问题。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清理和规范制约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等事项,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平台经济领域。审慎出台新业态准入限制政策,对创新企业给予先行先试机会。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均应允许相关市场主体进入。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允许使用反映新业态特征的字词作为企业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