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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最后一天,北京市医保局连续发布四条医保惠民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医疗救助不设起付标准;大病医保起付标准调整为30404元;将757种医院制剂纳入医保;本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使用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用材料时,1000元以下的单项费用将全部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此外,从即日起,北京市新增897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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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最后一天,北京市医保局连续发布四条医保惠民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医疗救助不设起付标准;大病医保起付标准调整为30404元;将757种医院制剂纳入医保;本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使用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用材料时,1000元以下的单项费用将全部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此外,从即日起,北京市新增897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