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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解答:可以,残疾人和未成年人都属于无劳动能力的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判决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按30%继承遗产,其余人按20%继承遗产。
判决书节选:
本案中,潘父与妻子马前妻婚后生育潘大儿,其与马前妻于2002年离婚,与邓现妻再婚后生育潘二女、潘三女,故本案当事人均系潘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对其遗产享有继承权。潘父生前未留有遗嘱,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本案中,潘大儿称其患精神疾病要求在分割遗产时予以照顾,但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不符合应当予以照顾的情形,故对其要求予以多分遗产的请求不予支持。潘二女确诊患癫痫等疾病,为智力二级残疾,而潘三女还年幼,潘二女、潘三女尚不具备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适当多分。法院酌定潘二女、潘三女各按30%、邓现妻和潘大儿各按20%的份额继承潘父的涉案遗产。